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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收录] 初二女生竟在学校厕所与网友做爱 其母发现后报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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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5-8-13 15:55:50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wenzhang

现在少女的性爱观念真是令人不敢恭维!一名有性侵少女前科的男子,日前透过脸书结识一名年仅13岁的少女,他竟然带着对方到学校厕所嘿咻上演「四脚兽」戏码,少女母亲发现有异报警处理;不料少女事后竟主动传讯给男子「感觉还不错」,法院认定不构成强制性交,改依与未成年性交及猥亵2罪判黄男4年徒刑。

法院判决指出,高雄市一名31岁的黄姓男子,先前曾涉及2起性侵少女的案件而入狱,去年6月才获得假释出狱。10月份黄男透过脸书,结识一名13岁的国二少女,随即就传送「不能让我吃掉喔」、「你愿意让我吃掉你吗」等有性暗示的字眼,隔天2人就相约在少女就读的学校碰面。

当天傍晚2人就在校内的残障厕所内发生性关系,2天后,黄男又到学校找少女,并还在楼梯间对少女摸胸猥亵。之后少女返家后举止出现异常,母亲发现后询问才连忙报警处理。黄男在法院审理时坦承犯行,检方也提出2人在第一次性关系后的对话记录,包括「今天你开心吗」、「可见我的小弟弟很大」等,认定黄男却时对少女有性行为和猥亵等犯行。

但之后法官却发现,讯息都是少女主动传讯给黄男,还谈到当天性爱后的感受,少女还留言「感觉还不错」等内容,这与一般遭性侵后不愿和对方接触、互动的反应不同,且少女也未提到自己是遭黄男使用强暴强暴、胁迫、恐吓或其他违反意愿的强制性交,因此认定不构成强制性交,改依与未成年性交及猥亵2罪判黄男4年徒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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